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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作广东财经大学首批“校友卡”的通知
时间:2015-10-08    点击次数:0

各学院、MBA中心: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校将于201510月份组织进行广东财经大学首批“校友卡”的制作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首批校友卡由学校统一免费制作,发放对象分别由学校和学院(含MBA中心)推荐组成,各学院按照本通知附件分配的名额具体确定本院校友。

二、校友卡的功能

校友卡暂时只具备以下功能,以后随学校发展,功能会适当调整变动:

1.校友在学校校区内身份的证明(仅限本人使用);

2.作为出入校门的凭证(特殊时期除外);

3.具有充值功能,可在学校食堂、校内部分商场商店等使用;

4.进入学校图书馆阅览图书(期末考试期间除外,具体见图书馆通知),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享受相应咨询服务。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各学院根据《广东财经大学首批校友卡名额分配表》(附件1)数量确定具体发放对象,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校友卡申办信息采集表》(附件2),收齐校友的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审核无误并由校友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友总会办公室(表格需同时提交纸质与电子稿),由校友总会办公室提交学校一卡通中心统一制卡。由各学院和校友总会办公室分别组织发放。

(二)制卡信息采集

1.校友卡申办信息采集表:表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年月、院系、专业和联系方式”均为必填项,其中身份证号码是用于卡加密和挂失,请务必认真审核身份证号和学号,确保信息无误。

2.个人电子版证件照:应为小于200KJPG文件,红底或蓝底,以“校友姓名+学号”为文件名。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校友卡制作、发放乃至日常校友服务工作的需要,认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送表》(附件3),再次明确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同时确定一名相对稳定的校友工作联系人(或秘书),负责校友卡的制作发放以及日常校友联系、服务工作。

(二)学校推荐的首批校友卡发放对象名单将按专业分发至各学院(此部分校友不占用各学院制卡分配名额),请各学院连同本学院拟推荐的校友的有关信息,一并采集、填写和核实后报送。

(三)以上资料请于20151020日前统一报送校友总会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yb@gdufe.edu.cn,联系人:周瑾,电话:84096259。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登陆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网站(http://xyh.gdufe.edu.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下载。

(四)校友卡的申办(补办)将逐渐成为校友服务的一项常规工作。今后校友卡的申办将采取平时受理、集中制作的形式进行。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校友卡申办信息采集表》

下载:/upload/file/20151008/20151008162510_349.xls

2:《广东财经大学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送表》

下载:/upload/file/20151008/20151008162520_112.doc

                              


                                                    校友总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